20年來最大改革!香港將設立創新板
港交所(00388.HK)在6月16日舉行「建議設立創新板及創業板檢討」新聞發布會,提出建議通過設立「新板市場」,在不影響現有主板及創業板的前提下,吸納「同股不同權」架構的科技網絡或初創企業赴港上市;同時,港交所還提出改革創業板,措施包括收緊上市及轉主板要求等。並將在二個月內進行上述相關的市場公開徵詢。
在8月18日港交所結束有關新設創新板的徵詢工作,此前市場就一直有呼聲稱,設立創新板是香港上市制度20年來最大的改革。8月21日香港上市公司商會召開發佈會稱,設立創新板將推動香港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發展,而香港也應接納採用非標準管治架構的新經濟公司以及科技產業公司。其中,特別提到一些同股不同權的公司都應可被採納。香港上市公司商會會長梁伯韜還表示,規模更大更成熟的非標準管治公司可為創新主機板的目標物件。
背景
儘管香港在過去八年中有五年均名列全球首次公開招股集資額榜首,但香港市場仍存在不足,使得好些內地新經濟行業及其他高成長型公司選擇到其他市場上市。創新板框架諮詢文件提出的建議方案,旨在提高香港市場的競爭力,吸引有以下一項或多項特點的新經濟公司。香港目前的市場機制並不接受這些公司上市:(a)尚未有盈利的公司;(b)採用非傳統管治架構的公司;及(c)擬在香港作第二上市的中國內地公司。
諮詢文件與內容
6月16日香港交易所發布兩份文件,就一系列拓寬香港資本市場上市渠道及完善香港上市機制的建議方案展開諮詢徵求公眾意見:(1)創新板框架諮詢文件;及(2)檢討創業板及修訂《創業板規則》及《主板規則》的諮詢文件。
據建議方案,創新板分為創新主板及創新初板,根據每個板塊的不同風險水平將設定相應的股東保障標準。創新主板將對散戶開放,因此會採取與主板相似的監管方針。創新初板將只對專業投資者開放,因此上市要求會「比較寬鬆」。為了確保市場質素,創新板兩個板塊均設快速除牌機制。
為檢討創業板及修訂《創業板規則》及《主板規則》,聯交所徵詢公眾對以下主要建議內容的意見:
(a)取消創業板轉往主板的簡化轉板程序;
(b)為現有創業板上市公司及已提交創業板上市申請(及其後獲批上市)的公司提供3年的過渡安排,以降低取消簡化轉板程序對他們的影響;
(c)創業板申請人預期最低市值要求由1億元增至1.5億元,創業板公司的最低公眾持股市值要求也相應由3,000萬元增至4,500萬元;
(d) 主板申請人預期最低市值要求由2億元增至5億元,主板公司的最低公眾持股市值也相應由5,000萬元增至1.25億元(5億元的25%);
(e) 創業板申請人現金流規定由最少2,000萬元提高至最少3,000萬元;
(f) 強制規定所有創業板首次公開招股須包括公開發售,佔比不少於總發行量的10%;
(g) 創業板控股股東的上市後禁售期由一年延長至兩年;如適合,主板亦作同樣修訂。
聯交所誠邀市場各界人士就兩份文件的建議方案發表意見。兩份文件的公眾諮詢期均為兩個月,截止提交回應日期為2017年8月18日。
觀察
此次創新板的一大亮點在於允許「同股不同權」的企業入港上市,目標更是瞄準全球尤其是中國內地的「新經濟」公司,避免港股「邊緣化」危機。
附件:相關簡報資料
參考來源:香港交易所新聞稿、簡報、華語熱聞(林秀英整理)
原文標題:香港交易所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