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創業與產經政策】中國國務院加強網絡交易監督,防止平台經濟壟斷
中國國務院辦公廳2020年11月10日印發《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方案提到要在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引導平台經濟有序競爭的有關文件,為平台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環境。方案指,要依法查處互聯網領域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引導企業合法合規經營。擬於2021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規定。
同時,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2020年11月10日也發布徵求意見稿,宣示要預防和制止「二選一」、「大數據殺熟」等網路平台壟斷行為,已被解讀為將出重拳整治電商巨頭。所謂「二選一」是電商平台施壓廠商不得在其他平台銷售的壟斷行為;「大數據殺熟」則是電商平台運用大數據和演算法,對新客戶、老客戶實施差別交易價格。類似的案例與糾紛在中國大陸層出不窮。
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官網發布「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後,美團、拚多多、京東、騰訊、阿里巴巴等中國電商巨頭的股價應聲大跌;至下午收盤,美團重挫10.8%,拚多多跌掉7.33%,災情最慘重。綜合界面新聞、經濟參考報等陸媒報導,這是中國官方繼汽車業、原料藥領域後,再推出針對重點領域的反壟斷指南。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目前先徵求公開意見,至11月30日截止。
根據「徵求意見稿」,網路平台經濟領域壟斷是指平台經營者、平台內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無正當理由對交易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實施差別待遇,排除、限制市場競爭。「徵求意見稿」並提出對於市場支配地位(二選一等行為)、不公平價格行為、低於成本銷售、限定交易、差別待遇(大數據殺熟)、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等壟斷行為的認定。
此外,「徵求意見稿」還特別提到協議控制(VIE)的經營者集中也屬於反壟斷審查範圍,規定若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報導引述同濟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與競爭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劉旭指出,這意味聯路企業應該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沒有申報的要進行補辦,這可能會涉及到大量案件。例如,鬥魚和虎牙的合併;騰訊、阿里巴巴等網路巨頭大量的併購等。
此前的11月6日,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中央網信辦、稅務總局聯合召開規範線上經濟秩序行政指導會,邀請京東、美團、阿里巴巴、字節跳動、滴滴、快手、拼多多等27家主要網路平台企業代表參加會議。會議要求網路平台企業依法合規經營,強化自我約束,共同促進線上經濟健康規範發展。
參考來源:中央社、東網(https://pse.is/39l7uv 、https://pse.is/38gees)